《矿物废油回收再生资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前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矿物废油回收再生资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评审后的修改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矿物废油回收再生资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矿物废油回收再生资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详见附件。
公参说明.pdf
胜晟废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