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5万吨汽车轻量化及轨道交通用高端铝合金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创洁环保物资有限公司废油仓储改建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创洁环保物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浠水县散花镇跨江合作示范区;
建设规模:2022年5月24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浠环函[2022]28号文对湖北创洁环保物资有限公司废油仓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投资100万元,现有工程租赁湖北沃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452平方米,年运行周转废油2000t。现有工程收集的危险废物的危废代码为HW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49-08),在环评计划建设内容中,本次改建增加代码HW08(900-210-08)、HW49(900-041-49),废油的年周转规模保持2000t/a不变,同时增加收集HW49(900-041-49)200t/a。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创洁环保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成
联系地址:浠水县散花镇跨江合作示范区
联系电话:15871521087
湖北创洁环保物资有限公司废油仓储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