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楚雄化工有限公司年产甲醛10万吨乙醛1万吨肉桂醛系列产品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黄冈市楚雄化工有限公司年产甲醛10万吨乙醛1万吨肉桂醛系列产品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黄冈市楚雄化工有限公司年产甲醛10万吨乙醛1万吨肉桂醛系列产品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建设地点:湖北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化工园
工程概况:
企业已建工程设有5万t/a甲醛生产线2条、3万t/a甲缩醛生产线1条、1万t/a乙醛生产线1条,3000t/a肉桂醛生产线1条、2000t/a肉桂酸生产线1条、300t/a肉桂醇生产线1条及生产车间、物料储存仓库、废气处理装置、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供热制冷等工程。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冈市楚雄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维
联系电话:18702781640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北路19号黄冈光谷联合科技城A2幢1层102号
联系电话:0713-810038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