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原料药研发产业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特色原料药研发产业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审核后的修改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特色原料药研发产业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正文,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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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宏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