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虬山石英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12月14日,湖北省蕲春县灵虬山石英矿在蕲春县主持召开了《灵虬山石英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技术评估会,黄冈博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以及1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虬山石英矿技改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技改;
承办单位名称:湖北省蕲春县灵虬山石英矿;
单位性质:私营;
建设地点:蕲春县横车镇九棵松村;
建设规模:湖北省蕲春县灵虬山石英矿于1989年6月3日在横车九棵松村注册成立。本次技改项目位于湖北省蕲春县横车镇九棵松村。本次技改项目租赁九棵松村闲置的48.8亩村集体用地,对原有“灵虬山石英矿渣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验收实际建设内容为设置1条矿山尾矿综合利用生产线,对原有生产车间、堆场及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淘汰现有老旧设备,购置新型节能环保生产设备。年生产石英骨料约20000吨。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省蕲春县灵虬山石英矿
联系人:董总
联系地址:蕲春县横车镇九棵松村
联系电话:1399590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