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旭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审核后的修改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武穴市旭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正文,详见附件。
附件:
1-正文-旭日报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