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春锋养殖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编制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麻城市春锋养殖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麻城市春锋养殖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详见附件。
01正文-麻城春锋养殖.doc
09公众参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