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树脂及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湖北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合成树脂及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将联系方式、地址发送到2226919346@qq.com邮箱,我公司将会把纸质报告书寄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获得,具体网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湖北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京九大道98号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3297221389
电子邮箱:222691934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23日
湖北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