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医院(李时珍中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已完成编制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蕲春县人民医院(李时珍中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全文,《蕲春县人民医院(李时珍中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1 蕲春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项目 正文.pdf
6 公众参与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