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东发报废机动车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前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蕲春东发报废机动车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编制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蕲春东发报废机动车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蕲春东发报废机动车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蕲春东发报废机动车回收项目公参与说明.pdf
报废机动车回收项目 正文(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