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树脂及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湖北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成树脂及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合成树脂及水性涂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火车站经济开发区京九大道98号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占地30亩,建设2栋生产车间,1栋维修车间,2栋原料仓库,1栋空桶仓库,1栋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1条水性涂料生产线,1条合成树脂生产线,预计年产水性涂料5000吨、合成树脂5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念
联系电话:13545546758
通讯地址:火车站经济开发区京九大道9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13-8100389
电子邮箱:2226919346@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北路19号黄冈光谷联合科技城A2幢1层102号
四、公众意见网络链接
五、公众意见提交
(1)发送邮件至环评单位电子邮箱。
(2)信函传送。
六、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公告单位:湖北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