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原料药星孢菌素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前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抗肿瘤原料药星孢菌素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编制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抗肿瘤原料药星孢菌素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抗肿瘤原料药星孢菌素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详见附件。
正文-宏中药业-报批(修改标黄).pdf
公参与说明-宏中.pdf